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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了解信托產品的投資人都會有疑問:我能不能購買信托呢?購買信托產品需要滿足哪些條件?今天,中證金控的小編就給大家講講:認購信托的門檻以及購買信托的條件,你知道嗎?
一、誰可以購買信托產品
信托屬于資管產品之一,受到2018年4月27日發(fā)布的《關于規(guī)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yè)務的指導意見》(下文簡稱《資管新規(guī)》)的指導。
《資管新規(guī)》里將資產管理產品的投資者分為不特定社會公眾和合格投資者兩大類。
不特定社會公眾是指沒有特定的指定對象和范圍,任何社會公眾都可以。
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于單只資產管理產品不低于一定金額且符合一定條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信托作為一種私募的資管產品,只能接受合格投資者的投資。
二、什么是合格投資者?
《關于規(guī)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yè)務的指導意見》規(guī)定如下
(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
資產不低于500萬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一)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
《資管新規(guī)》要求投資人具備2年以上的投資經歷,也就是說有經驗、能夠識別相應風險的的投資人才能投資,所謂投資經歷包括:銀行理財、證券、基金、信托、股權等各類投資。
這一點是為了保護無經驗的投資人,如果投資人從未接觸過任何理財產品的投資或者剛剛涉足投資,對國內的金融市場知之甚少,這一類投資人往往無法分辨自己投資的是什么,也不知道風險的高低,很容易發(fā)生虧損。投資有風險,初次投資人應該先學習了解各類金融產品的基本信息、產品結構,識別風險。信托產品是設計的,產品設計中包括融資方、受托方、擔保方與抵押物質押物等,對于初次投資人群來說信托結構相對復雜并且產品也蘊含著一定風險的。
(二)具備相應的風險承擔能力
除了對投資經歷有要求,《資管新規(guī)》對投資人的資產也有要求。對于個人投資者要求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對于法人單位要求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
這一點實質上要求投資人在能識別風險基礎上還必須具備一定的風險承受能力,投資的風險級別應當與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投資人需要有一定的資產或者有穩(wěn)定的收入來源來抵抗未來可能出現(xiàn)的風險,才不至于在投資發(fā)生風險的時候無力承受一夕返貧。
投資人在購買信托產品時,出于審慎原則,也會要求投資人提供個人、家庭資產證明,如果不能給出資產證明,提供近三年的收入證明也是可行的。實際操作中資產、收入證明操作比較復雜,一般要求投資人提供過往購買信托產品的確認函,比如需要證明2年投資經驗可以提供兩年前購買信托產品的確認函來證明;需要證明凈資產、總資產達標,可以提供存續(xù)期內300萬或500萬信托產品的確認函即可。
(三)投資主體不限于個人
信托產品的投資主體可以是合格自然人,也可以是合格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購買信托的消息并不罕見,據(jù)報道2018年共有89家進行了404次信托理財,購買信托產品合計規(guī)模超過300億元,2019年1月至9月,滬深兩市共有36家披露了信托投資的公告,總投資規(guī)模達到252.7億,這也說明信托理財確實是現(xiàn)金管理的優(yōu)質選擇,購買的信托理財一般劃入企業(yè)的交易性金融資產或者持有至到期投資。其他社會團體、基金會等也可以成為信托的合格投資者。
三、信托投資需要達到投資門檻
很多投資人初次接觸信托時聽到的都是信托產品是100萬起投的,這個規(guī)定是源于2007年原銀監(jiān)會頒布的《 ** 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的》,最新的《資管新規(guī)》對各類產品的投資要求做了一些調整:投資于單只固定收益類產品的金額不低于30萬元,投資于單只混合類產品的金額不低于40萬元,投資于單只權益類產品、單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的金額不低于100萬元。也就是說現(xiàn)在30萬就可以投資固定收益類的信托產品了,市場上也出現(xiàn)不少30萬起投的信托產品。
四、信托投資資金來源需合規(guī)
信托投資必須使用自有資金。投資人通過貸款、發(fā)行債券等籌集的非自有資金不得用于購買信托產品,這一點明確規(guī)定了向他人籌借的資金不可以用來購買信托產品,更不用說是通過搶劫、 ** 、非法集資、詐騙等渠道獲得的非法資金了。
那可以幾個人合買一個信托產品嗎?答案是:不可以!幾個人籌集資金購買一個信托產品在認購信托時只登記一個投資人,對于這一個投資人來說這些資金本質上也不全是自有資金,違背了《資管新規(guī)》的要求,而且這個做法實際上是將不合格的投資者引入信托投資,增加了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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